学院发出年度评选先进员工通知
本报讯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先进员工评选工作,根据《员工工作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在学院内层层开展2014年度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通过先进员工的评比,树立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激励员工不断积极进取,营造责任、融和、进步的企业文化。
2014年12月19日,学院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评选先进的员工通知》。
《通知》就评选目的、评选原则、评选对象、评选类别及条件作了具体说明:
终生成就(荣誉)奖1名;优秀管理人员奖,行政管理人数的10%。;优秀招生人员奖,招生突出贡献奖励者,名额不限;培育新人奖5名;优秀班主任奖,班主任人数的10%;优秀教师奖,任课教师数的10%;服务明星奖5名;员工成长奖,员工人数的10%;优秀考务人员奖5名。
评选要求
2014年度评选,于2015年1月4日18:00前上交人力资源部,超时上报无效。
先进员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位员工总数的20%推荐(招生优秀员工除外),交院务委员会讨论审定。
评选程序:
(1) 终生成就(荣誉)奖,由个人填写申请评定表,交人力资源部初审,报院务委员会评定。
(2) 优秀管理人员,由个人填写申请评定表,部处室、项目部初评,人力资源部复查,报院务委员会评定。
(3) 优秀招生人员,按招生业绩评定系数,报院务委员会核定。
(4)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考务人员,由各教育项目组织初评,督导教研室审查后交人力资源部复查,报院务委员会评定。
(5)培育新人奖、员工成长奖,由各部处室、项目部组织初评,人力资源部复查,报院务委员会评定。
2014年度先进评选和上交材料时间:
评选时间:2015年1月4~16日。
上交材料时间:2015年1月4~9日,原则上提交电子版材料(联系人:赵陈心)。
表彰形式
2015年2月,在学院2014年会上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励。
学院网站上,公布获评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时代报刊载获评先进个人名单。
(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