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大30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电校宣〔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2009年9月,广播电视大学将迎来30周年华诞,为多方位、多视角、多层次地回顾电大30年来的发展历程及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电大美好的前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决定举办“电大30年”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1.关心和支持电大建设与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
2.1979年以来在电大工作和学习过的历任领导、电大教职员工。
3.1979年以来在电大学习或毕业的学生。
二、征文内容
1.记述电大发展变化,回忆与电大发展历程有关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人物。
2.回顾电大各个时期的办学理念、重大变迁、发展成果和学校文化。
3.追忆校园生活,抒发师生、同窗情谊。
4.表达电大发展与个人成长的体会。
三、征文时间
2008年9月22日—2009年4月30日
四、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长短不拘。须客观反映历史、事件、人物、经历,实事求是。
2.文稿须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两种。电子版须以word文档、4号宋体格式。征文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随文章附作者1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含在电大工作或学习的经历)、与文章内容有关的照片(或本人的工作照、生活照、标准照)1-2张,并附照片简要说明(20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1.书面稿:作品封面右上角请标“校庆征文”字样,邮寄至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中央电大校庆办公室(邮编:100031),或送至中央电大校庆办公室1103室。
2.电子稿发至xiaoqing@crtvu.edu.cn,来信主题请注明“校庆征文”。
各省级电大已经或者计划开展相关校庆征文活动的,也可将评选出的优秀稿件以省级电大名义进行集体推荐。
六、稿件评选及发表
1.中央电大成立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担任评委。在征文活动期间,原则上每月评阅一次。
2.每月来稿通过评委会初评后,选取来稿中的优秀稿件从2008年10月起在《中央电大时讯》、《中国电大报》开辟专栏陆续发表。特别优秀的稿件向社会媒体进行推荐。
3.2009年5月在前期发表征文基础上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和组织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征文将汇编成册出版。
征文稿一经发现有剽窃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征文稿件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为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七、中央电大校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毓彦
联系电话:(010)66490083
电子邮箱:xiaoqing@crtv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