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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年度优秀教职工及先进校区的通知

学院办公室[2008]42号

学院人事处[2008]14号                          签发人:向元钧
 

各校区(教学部)、机关各处室:
为激励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行目标管理和标准化流程的实施,加强教职员工工作责任心,促进学院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2008年度先进教职工和先进校区(教学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评定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真实的评定每个员工和校区(教学部)一年来表现的原则。
              2、评定坚持不重复原则,评定只占一类不能同时占两个类别。

二、评定范围:

2008年3月1日前进入学院(工作满一年)工作的全体教职工。

三、类别及评定的基本条件:
1、管理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2)能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规定。
(3)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学院具体岗位的工作任务,及时按月完成工作任务单达80%以上,服从工作安排。
(4)遵守学院安全的相关规定,年度内无任何与任何安全有关的责任事故或事件的发生(含教学事故)。
(5)年度内,病、事假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含婚丧假);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
(6)年度内没有被学院人事处违纪通报批评的,凡有一次违纪通报的(不论原因)取消评定资格,集体被通报不影响个人的评定(集体通报一次则该集体取消评比资格)。
(7)在学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含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推荐优秀人员至学院的)。
(8)其它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和得到学院教职工一致认可的。
(9)没有长期拖欠财务借款的。
2、招生类,按学院招生培训处规定执行(执行不重复原则,财务无借款的)。
3、班主任类
(1)遵循学院办学宗旨,认同学院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具有高尚的师德。
(2)白班校区班级学生到课率平均不低于80%。
(3)遵守并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端正,履行职责积极、认真、负责。
(4)认真完成各类报表,并及时上报。
(5)本班学生交费及时,交费率达95%以上,保持率在相对较高水平。
(6)认真、负责、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学生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7)本班学生资料、档案健全,账目清楚,无公款挪用(包括班费)的现象。
(8)熟悉学生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纪律,重视班委会和学生团支部、学生社团工作,定期组织班团活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计划月地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并有相关书面记录的。
(9)重视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上报各种事故苗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和对当事人的教育工作,班级学生违纪率低于10%。
(10)在学院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中,组织到位,所带班级学生参加人数较多,整体精神风貌好。
(11)近年曾获得校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称号。
(12)所带班级集体团结友爱,奋发向上,学习风气浓,班风好。班级学生的补考在本院较低,国家英语三级和各项技能培训在本院较高。
(13)熟悉学生基本情况和日常生活状况,关注贫困学生,有具体帮扶行动。
(14)培养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遇有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积极配合处理。
(15)积极做好毕业生工作。
(16)没有拖欠财务借款的。
4、教师类,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四、评定要求
1、评定形式:
以年度为基本时间,本次时间为年3月1日——12月30在册员工,一年评定一次,每年年终评定。2008年度评选在12月30日前完成。
2、今年评定分类:
(1)、按具体岗位,具体分为四大系列:招生系列、班主任系列、教学系列、管理系列。
(2)、先进校区(教学部)。
3、优秀员工按15%的比例推荐,其中招生系列由招生培训处统一推荐,优秀专职教师由教务处推荐,优秀考务人员由各考场主任初定、教务处审查推荐。机关处室各推荐一名。夜大教学部的班主任可各推荐一名。具体落实由各处室、各校区(教学部)主任负责。
4、评定程序:
(1)、各校区(教学部)、处室负责人进行思想动员和落实评定工作。
(2)、由人事处下发申报评定表格、由其本人填写逐级签署意见,并签名。
(3)、可自荐,也可互荐。
(4)、先进校区(教学部)、处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推荐或自荐填表。
(5)、上交对应类别的业务处室,由相对应的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
(6)、各业务处室将审查后的优秀员工交人事处统一审核,汇总并上报院长办公会评定。
5、2008年度评定时间:
2008年12月19日—12月30日,各部门于12月30日下午17:00前全部上交人事处(17:00以后上交无效),优秀考务人员由考场主任推荐待期末考试结束后立即上交(不按期交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评定)。
6、公示
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优秀员工初步名单,由人事处QQ群里张榜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则执行由学院下发的正式通知进行嘉奖。
五、表彰形式:
1、学院2008年度期末教职工大会于2009年1月15日进行公布,并发放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现金)。
2、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学院校报上公开刊登表彰。
附:评定表格样表(填表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学 院 办 公室             
                                   学 院 人 事 处
                                  2008年12月23日
 

 
2011/7/15 15: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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