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教学部)、机关各处室:
2009年“端午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端午”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5月28日—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按星期四作息时间及课表上班、行课。
要求:
1、“端午”期间如需回家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时间、事由,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时要到班主任处销假;如不回家,必须接受学院统一管理。
2、学生离校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并注意安全,若发生重大疾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并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学校报案(报案电话:中国平安保险:028-86165155、86165156;中国人保财险:028-82990741、82990732;学校:028-86183828、85096468),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放假期间请白班校区加强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5月26日之前报学院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处,务必做好留校学生的安排,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4、放假期间务必关好寝室、教室、办公室的门窗,白班校区关闭大部分教学楼、寝室及办公区,只留小部分作为活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