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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时代之春"艺术节的通知

各分校、校区(教学部):

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艺术欣赏和文艺表演水平,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时代之春”艺术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后,希望各校区(教学部)各部门加强领导,落实具体人员并组织实施。

一、第三届“时代之春”艺术节系列活动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主办,红牌楼校区承办,晋阳校区协办。

二、第三届“时代之春”艺术节系列活动开展时间为:3月至4月底,4月上

旬由各分校、校区(教学部)对展览作品和演出节目进行选拔、审查和推荐。

三、节目、作品具体要求:

1、节目要求:健康向上,形式风格多样,声乐、舞蹈、小品等均可。

2、书画作品要求:

1)书法:类型不限(软笔、硬笔),字体不限(楷书、行书、隶书等),内容不限,名言、诗词、对联等。

2)绘画:类型不限(油画、国画、素描等),篇幅不限。

3、作品上交时间:

各单位在三月底以前自己审查,413日—15日上承办方(红牌楼校区)。

4、节目选拔、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47号下午 14  地点: 红牌楼校区                  推荐节目

顺城校区(北大青鸟)        推荐节目                 

48 日下午14         晋阳校区                   推荐节目

                           夜大校区(教学部)         推荐节目

三、作品展览和艺术节闭幕式演出时间、地点:

时间:425日上午9点半      地点:红牌楼校区

四、设定奖项

文艺节目:      一等奖 1   二等奖 2  三等奖 3

书法、绘画作品:一等奖 1   二等奖 2  三等奖 3

注:演出所需化妆品、服装、道具、光盘和绘画书法作品的笔、墨、纸张等一律自备。未尽事宜,临时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931

2011/7/15 15: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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