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是电大综合实践教学的核心内容,是完成教学计划的重要教学环节,其目的是较全面、系统的对学生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的训练,它对培养和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办学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各专业实施细则和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该工作。
一、学生申请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的资格及基本要求
(一)资格:
1、对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并由办学单位审查通过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的写作。
2、学籍注册在2010年(春)及之前的学生。
以上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办学单位不得安排末取得资格的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写作,校教务处不得接受此类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的答辩和评审材料。
(二)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作业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具体写作要求见成都电大各专业实践性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二、各办学单位的工作任务
各办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关于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负责落实以下具体工作。
1、审核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毕业)的资格。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报表:《成都广播电视大学办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申报表》(表一)、《成都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人数申报表》(表二)。
3、根据教务处对指导教师指导人数的审批,负责安排和敦促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答辩及评审材料。
4、根据教务处的安排,按时领取毕业答辩、评审材料及成绩单。
三、2011年(秋)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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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阶段 |
日期 |
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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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 |
2011年7月6日
至
2011年9月10日
其中:9月7日前为申报时间;9月8日—9月10日为审批时间 |
办学单位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向开放学院、成职学院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表一) |
表一、表二分别报教务处 吴正文(联系电话:83314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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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单位组织学生填写毕业论文申请表,并审查学生论文申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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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单位选聘指导教师,并向教务处上报指导教师指导人数审批表(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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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报表,调配指导教师并通知各办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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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论文写作 |
9月13 日
至
12月10日 |
办学单位根据通知单组织师生见面,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动员,提出具体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收集资料、选题,本科学生还需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定并签署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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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初稿修改稿,定稿,指导教师签署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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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论文答辩或评审 |
12月11日
至
12月15日 |
办学单位根据要求,整理学生的答辩、评审材料,并提交到成都电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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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至
12月30日 |
安排答辩、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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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终审 |
2012年1月3日
至
2012年1月10日 |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实践性环节教学委员会对毕业论文答辩(评审)进行质量检查、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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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阶段
公布论文综合成绩
并总结 |
2012年1月11日
至
2012年1月15日 |
办学单位领取论文综合成绩,各专业答辩组、教学部及答辩分场提交总结材料、及实践教学研究成果 |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实践性环节教学委员会
2011年7月05日
附表一:《办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申报表》
附表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表一: 2011年(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申报表
办学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表二: 2011年(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人数审批表
办学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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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指导专业 |
拟指导层次 |
指导教师姓名 |
证书编号 |
拟指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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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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